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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

高雄監獄爆槍響! 最後通牒!監獄挾持主嫌提落幕3方案✚ 最新!挾持第12小時 6嫌釋放戒護科長

高雄大寮監獄今天(11日)下午發生受刑人挾持事件,6名受刑人搶走獄警槍枝,並挾持典獄長陳世志、戒護科長王世倉2人,歹徒在監獄側門要求車輛供逃亡,上車就釋放人質,數名受刑人家屬已進入監獄向嫌犯親情喊話。特勤中隊和霹靂小組已進駐監獄,正與囚犯對峙、談判中,國軍狙擊手也在現場待命。

遭挾持的典獄長陳世志/圖翻攝自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

遭挾持的戒護科長王世倉抱著兒子/圖翻攝自臉書
今天下午3時55分,高雄警方獲報監獄發生糾紛,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在18時30分召開記者會,表示嫌犯假藉到醫護室看病,欲投訴管理不當,卻挾持醫護所管理員,後來典獄長陳世志自願與管理員交換人質,嫌犯才挾持典獄長與戒護科長王世倉。
帶頭挾持者是竹聯幫尊堂高雄分會會長鄭立德,以作風兇殘聞名,曾被列為治平對象。嫌犯擁有強大火力,持有4支長槍、6支短槍以及200多發子彈,警方不敢大意,已封鎖監獄周邊,淨空街道。
這6名犯人為:鄭立德、秦義明、黃子晏、靳竹生、魏良穎、黃顯勝。鄭立德在下午5時許致電平面媒體,提出「要兩輛加滿油的車輛」、「警力撤離」、「別逼我們動手」等3項訴求,但警方未答應。晚間7時,鄭立德再與另一家平面媒體通話,表示自己已忍耐很久,坦承這是計畫性的行動,「不排除自我了斷」。
6名嫌犯目前在監獄側門與警方對峙,態度強硬,警方派出250名警力,並布好雞爪釘防止嫌犯逃脫,而與主嫌鄭立德交情好的前市議員李榮宗,目前進到監獄裡面,希望能勸降暴徒。獄方表示明天懇親暫停,高雄7間醫院也已待命。
晚間9時,對峙進入第6小時,雙方仍在僵持,警方將大批子彈運進監獄,高雄市警察局長陳家欽也親自進入監獄,和嫌犯進行談判。李榮宗的女兒李眉蓁到場關心父親狀況,表示主嫌鄭立德透過電話向她說,表達訴求後明天就會放人。
李榮宗晚間10時帶出主嫌鄭立德寫的2張訴求書,表示矯正署署長吳憲璋唸出他的聲明,就會釋放戒護科長王世倉,吳憲璋在晚間近11時接受媒體採訪,念出他所寫的5點聲明內容。
晚間11時許,南下高雄的警政署長王卓鈞抵達現場坐鎮;和鄭立德是舊識的白狼張安樂,也自行到監獄要探望並勸降鄭立德,但遭到獄方婉拒,鄭立德稍早三度致電平面媒體,要求讓白狼進入監獄,才會同意放了典獄長和戒護科長。而鄭立德的母親、女友也入獄勸降鄭立德。

12日凌晨00:05、00:18,監獄裡又四度傳出槍響,疑似嫌犯對空鳴槍,讓在外頭氣氛緊張,還有警察喊出「子彈上膛」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最新表示,受刑人目前情緒激動,但暫時還不考慮攻堅行動,還是以柔性勸導為主。
天氣漸冷,為緩和受刑人的情緒,警方也派人送保暖衣物給他們。12日凌晨2點左右,主嫌鄭立德再度致電給媒體下出最後通牒,凌晨2點半見白狼張安樂,並提出3個讓整起事件落幕的方案,對此法務部則表示,現場讓指揮官決定。而在監獄行政大樓鐵門外,有媒體拍攝到,挾持主嫌鄭立德的兒女被獄方帶往二樓會客室,疑似是想再次使出親情攻勢,盼整起挾持案可以和平落幕,挾持犯可主動投降。
凌晨2點30分最後通牒時間已過,白狼張安樂仍被阻擋在外。接近凌晨3點白狼致電給主嫌鄭立德,張安樂向鄭立德呼籲千萬要冷靜,珍惜生命,同時也向他說:「他們要攻堅了,你一定要等我。」並在通話的最後,鄭立德請託白狼,帶2瓶高粱與啤酒進入,若等不到回應,他揚言:將火拼玉石俱焚。大寮監獄賴姓副典獄長剛也出面表示:目前監獄裡面情況不好,希望媒體可以撤離到外圍。對此,白狼不滿向賴姓副典獄長嗆聲,說他是因為私心阻攔,並說「你能對典獄長的生命負責嗎?」賴則回應:「我對國家負責」。

挾持案主嫌鄭立德

受刑人家屬進入監獄向歹徒喊話,腿軟幾乎要昏厥。

李榮宗女兒李眉蓁

矯正署長吳憲璋唸出鄭立德的5點聲明

警政署長王卓鈞深夜抵達現場坐鎮

白狼張安樂夜奔監獄欲探望張立德遭拒

01:16法務部次長再次說明,表示還是以柔性勸導為主

天氣寒冷,警方設法送衣給受刑人

主嫌鄭立德下最後通牒,02:30見白狼張安樂 

張安樂與賴姓副典獄長爆發口角
   鄭立德的5點聲明
1.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,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?為什麼,因為我們是罪犯、活該關死,那阿扁不是罪犯嗎?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,難道不懂法律嗎?他都知法犯法,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?既然阿扁可以保外、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,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?
2.現在一罪一罰,有人刑則40幾年、50幾年,這是現在的法律,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,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,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,你們是官逼囚反,法律不是情理法,情已經不見了,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,獨裁的道理,他說:你們有罪就是有罪,誰叫我們有前科、活該,什麼是無罪推論,那只是說說而已,法官真偉大。
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,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,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200元,買套內衣褲都不夠,還要靠家人接濟,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,還要拖累家人,那就剩自殺、和拼了這條路。
3.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,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,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,我只是冰山一角,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,誰來幫我們說話?
4.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,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,再你還有能力之前,救救這些受刑人吧,謝謝您。
5.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,給人一點希望好嗎。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,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搞詐騙嗎?即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?講難聽點,不是都是罪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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